變電箱占人行道,這處礙事的“城市家具”能移動嗎?
在人行道上走著走著,突然攔路出現一排變電箱,這樣的通行體驗實在糟糕。
近日,有市民撥打北京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,東直門附近胡家園路的一處人行道上,并排立著兩個大的變電箱,市民只能貼著路邊兒走,往來十分不便。變電箱為何立在人行道上?行人的通行難題能解決嗎?
傍晚時分,胡家園路上車水馬龍,馬路西側、北京君雅花園酒店門前的人行道上行人絡繹不絕。一位拖著行李箱的姑娘從南邊走來,想要入住酒店,但人行道上矗立的兩個大變電箱卻阻礙了她的腳步。
姑娘:第一次來這邊,不好走,好難走啊。
胡家園路人行道上的變電箱/記者拍攝
這兩個變電箱南北排列,北側電箱加上基座約一米半寬,兩米半長,南側電箱長寬大概都有兩米。原本就不寬敞的人行道被兩個變電箱占去了大半空間,只留下了沿路五六十公分寬的空隙,這段六七米長的人行道,行人只能貼著路邊兒走。雪上加霜的是,這一條小邊邊的北側立了一個路側停車電子收費公示牌,南側還有一個路燈桿。幾位市民說:
市民:特礙事兒,到那兒又拐彎。
市民:兩個人錯開都困難,后邊沒辦法走,只能從前面走。
市民:我從那邊過來就被堵上了,這也沒法走啊。
停車收費牌和路燈桿也擋路/記者拍攝
如果推著行李箱、嬰兒車,貼著路邊兒走也不可行,那是不是得走非機動車道呢?
答案是不能,因為胡家園路此段路側都是機動車停車位,日常停滿了機動車,行人只能繞到馬路中間、在機動車道上行走,十分不安全。
市民:確實不好走,沒辦法,只能到這個車道上去走,前面你看都停滿了。過不來,得稍微繞一下。
市民:不好走,得繞來繞去的。
不僅變電箱堵路,機動車也可能停上人行道。采訪當天,一輛汽車就停在了變電箱南側,把人行道占了個滿滿當當。一位附近居民說:
居民:這叫不妨礙交通?走便道,你瞅瞅,老頭老太太我走馬路中間去,成嗎?
機動車停上人行道/記者拍攝
此處與東直門外大街路口相距不到60米,周邊酒店、社區密集,還有學校、菜市場等,交通繁忙。市民反映,高峰時段,電動自行車、共享單車可能騎上人行道并隨意停放,行人可能走到馬路中間,這處“礙事”的變電箱周圍,秩序頗為混亂。
市民:一般情況下,自行車、電動車也從這人行道過,尤其是放學,反正就是兩邊都走。
市民:路口這邊老堵車,這地方的老年人比較多,老年人買菜都到那邊一個菜市場,確實是礙事兒。
變電箱為什么會建在此處人行道上?當時是怎么設計規劃的呢?附近幾位老住戶說,這兩個變電箱存在有十多年了。
居民:修這馬路的時候就這樣,原來沒這條路。
居民:這年頭多了,擴建這路弄的。原來這路沒有那么寬,原來紅綠燈那邊是一個小區的門,現在給小區左右分開了,成一條大馬路了。
變電箱成了“攔路虎”,能否將它們遷移位置,讓出人行道空間,方便行人通行呢?
記者首先撥打國家電網服務熱線95598詢問變電箱情況、反映占道問題,一位電力公司工作人員回復表示,此處變電箱可以遷移,但需要走一定的流程。
工作人員:挪的話,當初街道選的址,還是讓街道二次選址,看選哪兒不礙事。街道那給出具證明,拿這個證明,上城區供電公司辦理配遷手續。
記者將問題反映給屬地東城區東直門街道辦事處,城管辦工作人員回復:
接到反映后,胡家園社區吹哨區城管委、供電局,東直門城管辦,針對君雅酒店門前供電箱位置問題進行溝通。經溝通,該供電箱設置符合工程規范。為使該路段盡可能通暢,近期擬將路側停車指示牌進行挪動,方便居民通行。關于非機動車停放方面,督促君雅酒店履行門前三包責任,維護門前停放秩序,并通知共享單車公司每日早晚巡視,清理該地共享單車。
幾乎占據整個人行道的變電箱,真的符合規范嗎?符合什么規范呢?街道辦提供的一份電力公司情況說明中寫著:此處電力公司產權設備投運日期為2008年,設備安裝符合《DL/T 599-2005城市中低壓配電網改造技術導則》等電力設備安裝標準,電力公司曾對其設備基礎進行縮小處理,不影響行人通行。
記者查閱電力公司提到的相關技術導則,發現導則里的標準大多是對電力設施的環境要求,并沒有與交通相關的位置要求。
那么,道路附近的變電箱建在哪兒,對交通影響的評估,到底該由誰來負責,是否有相應法律法規遵循呢?記者撥打12123交管服務熱線,一位工作人員回復說:
工作人員:我們交通管理部門可能沒辦法處理這個東西。如果這個東西是比如這一兩年新出的,我們可能還跟相關單位去協調一下。它如果不符合交通安全法,那我們在規劃的時候肯定會提意見,得保證人行道最低寬度。我們現在管它叫“城市家具”,就是在道路上設置任何東西,比如電話亭、垃圾桶等,都得通過道路產權部門的同意來做,我們也是配合單位。現在可能越來越規范了,現在肯定不會和過去一樣。
今年7月1日,修訂后的北京市地方標準《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設置與管理規范》正式實施。“城市家具”主要指在城市道路中,為公眾戶外活動和城市管理服務的各類公共設施的總稱,交通護欄、路燈桿、公交候車亭、快遞柜、變電箱都屬于“城市家具”。新的標準對道路周邊的電箱設置位置有明確要求:強弱電箱設置位置優先順序依次為,道路兩側的建筑內,建筑前區、綠化帶內,其他隱蔽安全的場所等。整合后箱體因空間受限設置在人行道時,應設置在人行道靠外側的集中設置區內,人行道剩余寬度應符合一定要求。這個要求是,即便是城市道路以下等級的街巷、胡同等道路,有機動車通行的,人行道寬度也不宜小于1.5米。
《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設置與管理規范》對人行道寬度的規定
按照新的規定,變電箱占人行道,導致行人只能沿路走“邊邊”,這樣的情況屬實不該出現。城市在快速發展,道路情況在不斷變化,建設規劃標準也在不斷變化和完善。希望相關管理部門主動作為、積極作為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把“礙事”的“城市家具”調整到更合適的位置,為行人提供順暢的通行空間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