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紅木家具的歷史文化
從明清至今一直深受人們的珍愛。紅木起源于明朝1405年,鄭和七次下西洋,每次回國用紅木壓船艙,木匠們把帶回木質堅硬、細膩,紋理好的紅木做成家具、工藝品供帝后們享用,到后期紅木大量輸入及王朝滅亡才流入發展到民間。“紅木”不是泛指所有紅色木材,也不是一種木材,而是當前國內紅木用材約定俗成的統稱。按照國家標準的定義它的范圍是五屬八類。五屬:紫檀屬、黃檀屬、柿屬、崖豆屬、鐵力木屬。紅木家具經歷了明式家具、清式家具、清代晚期家具三個歷史階段,反映了不同時期的藝術風格和特點。
明式家具以黃花梨木為主,其次為紫檀、櫸木和楠木,還有相當數量的雕漆、彩漆和大漆嵌螺鈿家具。產地主要有蘇州的木制家具,北京的雕漆、彩漆家具,山西的黑漆嵌螺鈿家具等,藝術水平很高。 清式家具以紫檀木為主,其次為黃花黎木、花梨木、酸枝木等,漆飾家具也占相當數量。此外還有一部分外國家具,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家具。清代家具在科學性方面稍遜于明式,但在裝飾性方面卻高于明式,從而形成獨特的清式風格。清代晚期家具,通常指道光朝以后所制的家具,多呆板臃腫,幾乎談不上特別的藝術性,是過分追求繁縟裝飾而走到極端的結果。
家具作為一種器物,不僅僅是單純的日用品和和陳設品,它除了滿足人們的起居生活外,還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。通過了解宮廷家具的來源、特點、風格,家具的種類,家具與建筑的關系。從中可以看到,家具是多項藝術的綜合載體。家具的裝飾題材,生動形象地反映了人們的審美情趣、思想觀念以及思維方式和風俗習慣。在家具的陳設與使用方面,幾干年來,始終與嚴格的傳統禮制風俗和尊卑等級觀念緊密結合。家具的使用最初主要是祭祀神靈和祖先,后來逐漸普及到日常生活,但只是局限在有權勢的貴族階層。家具的造型、質地、裝飾題材,有著嚴格的等級。